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是什么

2024-05-20 16:22

1. 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是什么

目前,贸易融资产品通常是1年以内,且以90天以下为最多,短期限、高频率的特征十分突出。各企业通过使用贸易融资产品,达到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的效果,能够加速回笼资金或者增加现金流。在目前我国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分类监管的背景,且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贸易融资的真实性审核难度较大。如目前福费廷、发票融资等贸易融资业务,均具有明显的表外化特征,游离于国际收支和外债管理的监测视野之外。但该部分业务实际上形成了银行的或有外债,成为跨境资金流入的隐蔽通道。而且,很多境外资金价格明显低于国内,不少贸易融资产品外汇资金来源于国外银行,利用境外金融市场利息低,融资成本少的优势加大境外融资力度,利用离岸资金转移至国内进行固定或者半固定化投资获取高额利息。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九条贷款按期限长短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贷款通则》第十条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系指没有担保、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系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保证方式、抵押方式或质押方式发放的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是什么

2. 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是什么

目前,贸易融资产品通常是1年以内,且以90天以下为最多,短期限、高频率的特征十分突出。各企业通过使用贸易融资产品,达到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的效果,能够加速回笼资金或者增加现金流。
在目前我国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分类监管的背景,且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贸易融资的真实性审核难度较大。
如目前福费廷、发票融资等贸易融资业务,均具有明显的表外化特征,游离于国际收支和外债管理的监测视野之外。但该部分业务实际上形成了银行的或有外债,成为跨境资金流入的隐蔽通道。而且,很多境外资金价格明显低于国内,不少贸易融资产品外汇资金来源于国外银行,利用境外金融市场利息低,融资成本少的优势加大境外融资力度,利用离岸资金转移至国内进行固定或者半固定化投资获取高额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贷款通则》第九条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贷款通则》第十条 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款,系指没有担保、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保证方式、抵押方式或质押方式发放的贷款。

3. 贸易融资的主要途径

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贸易融资的主要途径有:1、信用证融资信用证融资是出口商可以考虑的融资方式之一。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仍是主要方式之一,而出口商可以利用信用证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以获得融资。2、订单融资是指融资方凭信用良好的买方产品订单,在技术成熟、生产能力有保障并能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由银行提供专项贷款,供企业购买材料并组织生产,企业在收到货款后立即偿还贷款的业务。3、买方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信贷,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商务合同款,促进中国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出口。对大部分企业家来说,我建议一定要找靠谱的融资平台,不然就是浪费时间和金钱。明德资本生态圈从业资本市场二十多年了,已帮助33家企业成功上市,对有抱负的企业主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你还有关于贸易融资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

贸易融资的主要途径

4. 融资性贸易的特点

融资性贸易就是所谓“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典型的融资性贸易,交易模式不正常,违反商业逻辑,体现在:“自卖自买”:最初出卖人为最终买受人,形成闭环交易。有的最终买受人为最初出卖人的关联企业。做“亏本生意”:低价卖出、高价买进,自甘受损。“流单不流货”:标的物不实际交付,只流转进仓单、收货确认单、增值税发票等单据,货单形成闭环。当事人对货物品质、数量均不关心,缺少交货、验货环节。甚至标的物是“虚拟”的,根本不存在。多有中间人托盘介入,出现连环买卖合同。连环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高度一致,合同版本、条款几乎一致。有的甚至在同一天签订相同版本的连环买卖合同。真实的交易结构是:最初出卖人为用资人、最初买受人为出资人,货款即为借款本金,借贷资金由出资人直接支付给用资人,并未交付给中间托盘人。买卖价差为借贷利息。进货单、收货确认单均为虚假。早期认定企业之间的拆借,违反金融管制无效。这一政策逼迫市场主体采取其他形式规避监管。利用国企信用,国企作为“托盘人”介入。有的企业规定只对国企有授信,可以“先货后款”,对民企则要求“先款后货”。出资人、民企用资人的借款交易要成功,常常需要寻找国企合作。国企为追求利润和营业收入,乐于参与其中。但是这种做法潜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民企用资人无力还款,出资人回款无望,便“假戏真做”,转向托盘人要求还款。托盘人百口莫辩,蒙受巨大损失,成为“冤大头”。在有托盘人参与的场合,借出的本金已由最初的买方直接支付给最初的卖方。但在形成欠款纠纷情形下,应当归还的本息并未形成闭环,托盘人未收到下家资金,不能支付上家。据笔者了解和观察,不少央企、地方国企从事过融资性贸易业务。其中不少已经产生了纠纷。在钢铁、煤炭、粮食等大宗商品交易领域,企业间通过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托盘贸易进行融资,几乎成为行业内的通行做法。以钢贸行业为例,2012年华东地区爆发“钢贸危机”后,大量的融资性买卖浮出水面,中铁物质公司、中远公司、五矿集团、中储公司、中外运公司、厦门建发等众多大型知名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因从事托盘融资买卖而纷纷卷入诉讼当中,相关问题至今尚未完全化解。

5. 贸易融资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贸易融资的表现形式是进口押汇、限额内透支、进口代付、远期信用证、出口托收押汇、出口保理押汇、进口托收押汇。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是银行的业务之一。
一、逃避商检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逃避商检罪的刑事责任: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运输合同运费结算方式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三、出口企业做账证明需要什么?
出口企业做账需要的资料:
(一)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二)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三)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四)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五)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六)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七)产品征税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融资发展的通知》第三条
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序推动金融机构走出去,逐步扩大信用证、托收等国际结算产品的地域范围。大力推进保理福费廷、保单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发展。加快发展外汇币场,丰富外汇避险产品,提高远期结售汇、掉期等产品服务便利化水平。指导和规范金融机构开展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套期保值业务,提高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防范国际价格被动风险的能力,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简化贸易融资流程,将信贷产品和结算、风险管理等工具相组合,为企业量身定制贸易融资服务方寨。

贸易融资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6. 出口融资的什么是出口融资

出口融资就是出口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需要一部分或全部的资金而采取的一种获得资金的方式和过程。

7. 进出口贸易融资方式有哪几种?

进出贸易融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减免保证金开证:减免保证金开证是指我行免收或者部分免收客户开证保证金,为客户开出信用证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客户申请减免保证金开证需要有授信额度,开证时扣减额度,信用证付汇时恢复额度。
  2、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在掌握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货权的前提下,在申请人对外付款时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请人还本付息的业务。
  3、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是指当我行根据客户申请开立的信用证项下正本海运提单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港口时,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开立提货担保书,交给承运单位先予提货,待客户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以正本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书。
  4、打包放款
  信用证打包贷款(packing finance)又称出口信用证抵押贷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向我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的采购、加工、包装和生产
  5、出口押汇
  尚普咨询提到,出口押汇是指我行应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请,在未收妥有关款项的情况下,对即期或远期出口单据有追索权地向受益人给付对价,受让有关单据权利,向受益人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出口贸易融资方式。

进出口贸易融资方式有哪几种?

8. 贸易融资的发展趋势,贸易融资有什么优势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困难。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现金流容易出现紧张甚至断裂的情况,因此,如何盘活资金成为了中小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供应链金融是以供应链真实交易背景为基础产生的。它不同于以往的传统银行借贷,能够较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因为经营不稳定、信用不足、资产欠缺等因素导致的融资难问题。
传统的银行借贷对企业以往的财务信息进行静态分析,依据对授信主体的孤立评价做出信贷决策,因此,银行并没有把握住中小微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相反,供应链金融评估的是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状况,加强了债项本身的结构控制。供应链金融在真实交易的前提下,以大企业的信息优势来弥补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从而全面提升了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和信贷能力。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融资,在产业链中发现信用。
目前供应链金融属于新兴金融,能不能把供应链金融做好,跟服务企业对于产业的了解,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等等都有直接关系。比如云图的供应链金融,核心是风控和大数据管理能力。开展供应链金融必须具备对行业的了解、融资方式的理解、风险的识别、金融产品和方案的设计等综合能力,唯数据论、唯端口论等都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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