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样吗

2024-05-20 01:01

1.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样吗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

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等等。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及办理婚姻档案移交工作等。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样吗

2.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样吗?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

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等等。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及办理婚姻档案移交工作等。

3.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一样吗

一、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一样吗1、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机构,属于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二、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什么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如果是集体户口的话只需带自己的那一页就行;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各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婚姻登记处留存。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一样吗

4.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样吗?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x0d\x0a\x0d\x0a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等等。\x0d\x0a\x0d\x0a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及办理婚姻档案移交工作等。

5. 民政局和婚姻登记处是一个地方吗

法律分析:不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出台的条例来看,婚姻登记机关隶属于民政局,两者是同属一个地点办公的。男女双方想要离婚的,一般是在民政局隶属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民政局和婚姻登记处是一个地方吗

6.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是民政局,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出台的条例来看,婚姻登记机关隶属于民政局,两者是同属一个地点办公的。男女双方想要离婚的,一般是在民政局隶属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机构,属于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7.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吗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 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有两大类: 1、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2、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吗

8. 婚姻登记中心是民政局吗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是不一样的概念,两者的职权范围是不同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也是归属于民政局管辖,而民政局是针对于多方面管理的工作,而婚姻登记处主要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出具结婚证、证明材料以及宣扬、归档等工作。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