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转托管

2024-05-09 22:14

1. 基金转托管

怎样进行转托管? 投资者可自由地进行基金的转托管,既可从场内转托管到场外(包括基金的直销机构、银行等代销机构),又可从场外转托管到场内。
转托管有“一步转托管”和“二步转托管”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需要投资者先在待转入的销售机构办理增开交易户。如选择“一步转托管”方式,投资者到转出方办理转托管申请即可;如选择“二步转托管”方式,投资者要先到转出机构办理基金转出,待两个工作日基金转出业务确认后,到转入机构办理基金转入。待确认后投资者就可以在新的网点进行基金的赎回了。具体的办理流程各家销售机构可能有细微的区别。
在“一步转托管”方式下,投资者于T日在转出方转出基金份额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于T+1日到达转入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在“二步转托管”方式下,投资者于T日在转入方申请转入基金份额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于T+1日到达转入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转托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托管转出基金份额数量不得超过该基金账户在转出方的可用基金份额,否则该申报无效。
第二,基金持有人在进行转托管时,可以将其在一个销售机构(地点)所购买的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转出,也可以部分转出,但在转托管完成后转出和转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都不得低于《基金契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若转托管后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地点)托管的某一基金单位余额低于最低份额,该转托管应确认为不成功。若投资者某只基金份额余额原已低于最低份额,转托管时必须一次全部申请转出,      第三,销售机构可对转托管业务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第四,转托管对份额明细的处理原则为“先进先出”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出。

基金转托管

2. 基金转托管

长盛同瑞,跟踪中证200的指数基金,其中同瑞A,年收益率为一年定存利息+3.5%,同瑞B则享有其余收益。
本基金是是目前全国管理费和托管费最低的分级指基,有需要投资此基金的投资者可找我联系,我们这里进出的费用全免。 

至于基金转托管,有的基金公司支持转托管出,有的不支持,你要问清楚。或者你告诉我是什么基金,我也知道一二,这方面的业务我经常做。如果支持转出,是不会收费的
至于转托管入场内,很少证券公司肯做这业务,我们这里就可以。
欢迎来我们这里开户。 

由于上市型基金(主要就是LOF,ETF)的交易价格和净值不一致,其中的差价如果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还有空间,就可以实施跨市场套利。另外,部分封闭式基金的首发募集、LOF的募集及日常申购有可能是在场外代销机构那里实施的,该部分基金份额如果想转到二级市场交易,这都涉及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的问题。把基金从场外转到场内的,或场内转托管到场外,是基金套利必选步骤(有的券商可以直接在场内实施,但由于场内的手续费很高,一般是没套利空间的)。不是所有券商都有资格做这业务,也不是有这资格的券商都乐意受理这业务。我公司是热烈欢迎各位投资者把基金从场外转到我公司场内交易,各位有需要的投资者可以联系本人开办此业务。我公司为支持投资者套利,场外基金的申购费用将大为优惠。

3. 私募基金托管的要求

(一)职责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基金托管作用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的运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关键是有利于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具体体现在:
1、基金托管人的介入,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与保管权分离,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防止基金财产挪作他用,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2、通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包括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运作。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通过托管人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可以及时掌握基金资产的状况,避免“黑箱”操作给基金资产带来的风险。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保管基金的资产;
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3、获取基金托管费用。
(四)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保管基金资产;
2、保管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3、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私募基金一定要托管吗?综上所述,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保证基金不被挪用,私募基金必须设立托管人,由托管人代表投资人利益,对基金进行综合管理。因此,在您设立私募基金之后,一定要及时选择有资质的托管人,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私募基金托管的要求

4.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操作

法律分析: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按照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基金可以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法律关系主体中一般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从事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基金外包服务机构。
从事私募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律师在接受委托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法律事务的活动中,同样应明确上述原则。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规范私募基金服务业务,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为私募基金提供基金募集、投资顾问、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服务业务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就其参与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完成登记并已成为协会会员的服务机构提供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募集、投资顾问等业务的相关规定,由协会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服务业务,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依照服务协议、操作备忘录或各方认可的其他法律文本的约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保护私募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服务机构不得将已承诺的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转包或变相转包。
第四条 私募基金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
产应当独立于服务机构的自有财产。服务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不属于其破产或清算财产。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并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委托实施规划,确定与其经营水平相适宜的委托服务范围。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前,应当对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了解其人员储备、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等情况;并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服务机构的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进行持续关注和定期评估。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提供私募基金服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第六条 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服务机构及其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5. 基金转托管业务规则有些什么特别提示

1.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业务,转出交易账户下基金的分红方式,不一定等同于转入交易账户下的基金分红方式,如需要重新设置转入交易账户下的该基金分红方式,请到转入的销售机构柜台办理变更分红方式业务
2.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业务,采用“后进先出”的原则,即将持有时间最短的份额先转出,转移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不变

基金转托管业务规则有些什么特别提示

6. 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概括的说,基金托管人应该是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1. 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2. 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3.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4. 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5. 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6.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基金的转托管是怎么回事

基金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也可以说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将托管在一个代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出至另一代销机构的业务。
转托管类别:

1、一步式转托管
在原托管机构单方办理转托管业务,两日后新托管机构可查。

2、两步式转托管
在原托管机构办理转托管业务后,需在新托管机构办理确认转托管手续。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基金持有人在进行转托管时,可以将其在一个销售机构(地点)所购买的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转出,也可以部分转出,但在转托管完成后转出和转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都不得低于《基金契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
若转托管后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地点)托管的某一基金单位余额低于最低份额,该转托管应确认为不成功。若投资者本基金份额余额原已低于最低份额,转托管时必须一次全部申请转出,若申请数量不是全部数量,注册与登记过户部门应将该转托管确认为不成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转托管

基金的转托管是怎么回事

8. 不允许基金转托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交易所规定,下列情形不允许转托管:1.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行情信息中对投资者进行提示)2.分红期间(权益登记日的前两个交易日至权益登记日)3.处于质押、冻结等状态的上证LOF份额4.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至折算处理日,以及上交所规定的相应停牌日期5.上交所及中国结算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基金产品规则以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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