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入伙的条件?

2024-05-20 12:36

1. 合伙企业入伙的条件?

除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入伙的条件?

2. 合伙企业入伙条件是什么

合伙企业入伙条件是:
(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3)在新的合伙人入伙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合伙企业的既往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采用肯定说,这样规定的好处是有利于现有合伙关系的稳定和保护债权人,但是对合伙企业扩大规模有很大的限制。
一、新合伙人可以哪些方式入伙?
(1)从原始合伙人手中取得部分或全部合伙权益。新合伙人在征得原合伙人全体同意后,从一个或几个合伙人手中购买他们的一部分或全部伙权。新合伙人购买伙权后,合伙企业的原有资本总额和净资产保持不变(资产评估前),会计上只需作合伙人资本变化的分录,毋需调整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2)投入资本,取得新合合伙企业的权益。新合伙人在征得原合伙人全体同意后,投入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加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资产和权益均有所增加,会计上要反映资产和合伙权益的增加。由于原合伙企业已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各项资产在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完全一致。为使新合伙人避免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一致而受损失或取得不当利得,在入伙时,需对原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和评估,评估的结果可能有以下三种:
①原合伙企业账面净资产等于其公允价值;
②原合伙企业账面净资产小于其公允价值,说明原合伙企业资产升值;
③原合伙企业账面净资产大于其公允价值,说明原合伙企业资产贬值。
根据评估结果,在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进行谈判协商后,新合伙人可能会按下面三种情况之一取得合伙企业的权益:
(1)取得与公允价值一致的合伙权益份额;
(2)以高于公允价值取得部分合伙权益,说明原合伙人(合伙企业)存在商誉;
(3)以低于公允市价取得部分伙权,说明新合伙有商誉。处理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业务,可以采用商誉法,在合伙企业的账上确认商誉;也可以用红利法,仅仅调整合伙人的资本,但不确认商誉。

3. 合伙企业入伙的具体条件

合伙企业入伙条件: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依法订方书面人合伙协议;
3、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成立之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使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增加出资,成为新的合伙人。
一、个体营业执照可以加合伙人名字吗?
营业执照只能体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其他合伙人的名字没地方填写。不过,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应当向工商局提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二、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 ?
公司股权可以继承。不同性质的企业性质规定不尽相同。1、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三、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有哪些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4、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
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
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企业入伙的具体条件

4. 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入伙条件包括: 一、应当经过全体 合伙人 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 合伙协议 。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 合伙企业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三、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02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0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

5. 合伙企业入伙的具体条件

合伙企业入伙的具体条件如下:1、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依法订方书面人合伙协议;3、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成立之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使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增加出资,成为新的合伙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企业入伙的具体条件

6. 申请合伙企业入伙的条件

合伙企业入伙条件: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依法订方书面人合伙协议;3、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成立之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使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增加出资,成为新的合伙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7. 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有哪些

	合伙人入伙的条件:
	(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3)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有哪些

8.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入伙条件?

除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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